时间:2025-12-17 来源:《中国社会组织》杂志12月上
近年来,云南省民政部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服务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倡议和云南“三个定位”建设,推动社会组织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新作为。
强化政治引领,把准发展方向
云南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,省委常委会、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,并作出系列安排,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,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社会组织运行全过程,在登记、年检、评估等环节同步部署和推进,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各项要求。全省积极推动社会组织负责人与党组织负责人“双向进入、交叉任职”,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。
健全制度体系,夯实发展基础
省民政厅着力构建系统完备、科学规范、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,围绕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管理,出台涉及财务管理、信息公开、购买服务等10余项政策制度,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政策链;同步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、薪酬管理制度及孵化基地建设管理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制定,形成了较为完备的“政策工具箱”,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。
创新监管方式,净化发展环境
省民政厅坚持问题导向,强化综合施策,依法严格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;紧盯换届、活动、收费、年检、机构设置等关键节点,推动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优化年检工作机制;注重强化结果运用分析,坚持把年检发现的共性问题列入抽查审计内容、将高风险组织纳入重点抽查对象;开展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清理整治,全覆盖指导省级社会组织换届,实现负责人“应备尽备”;灵活运用提醒敦促、约谈、下发整改通知书、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,督促问题整改;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、清理违规收费等专项行动,“十四五”期间查处非法社会组织40余家。2022年以来,全省共作出行政处罚407件,其中,撤销登记376件、警告27件、责令停止活动2件、处以罚款(或没收违法所得)2件,持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生态。
聚焦中心工作,彰显担当作为
省民政厅着力培育符合云南发展需要的社会组织,“十四五”期间,全省共登记成立社会组织5313家,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1.2万余家,着力打造“云尚有你,云社有为”工作品牌,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、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、服务“一带一路”倡议等,累计投入资金近1亿元,支持社会组织参与“一老一小”“一残一困”关爱服务和社区治理。全省连续举办5场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,1300余家社会组织及会员企业提供就业岗位2万余个;引导230个社会组织与129个县(市、区)结对,实现乡村振兴帮扶全覆盖,实施项目400余个,累计投入资金3.8亿余元;支持50余家社会组织“走出去”,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实施健康、教育、减贫等“小而美”的项目,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。(钱 晶)